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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山友不上山而上街頭……「山 諫」~ 敬呈 馬總統信當山友不上山而上街頭……「山 諫」~ 敬呈 馬總統信 在此國家「多事」之秋,本該全民全力共戮國事方是,惟不忍見我登山運動因少數官員之「不作為」而日益聲息!是以敬呈愛好運動的馬總統正視之並督促所屬,積極任事,勇於擔當,岳界是幸!國家是幸! 總統鈞鑑:登山係一正常而健康之休閒活(運)動,亟待政府鼓勵與推動,環視今日我政府之重視程度與公務員在處理相關事務之心態,不由令人深深嘆息與遺憾。茲以此次大霸尖山「封山」乙節為例: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2008.9.30新聞稿:「本處園區聯外交通受近日辛樂克、薔蜜颱風之影響,道路嚴重崩塌損毀,非短時間能完成修復,故自即日起大霸尖山線及聖稜線(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)停止入園申請,原已核准之入園許可證作廢。」據悉:大霸尖山自民國93年艾莉颱風將林道坍塌而封山後,已歷4年,原訂於今年九月底重新開放,惟復遭颱風肆虐而又封山。於焉,吾等岳界不禁要向馬總統提出沈痛之「山諫」:一、大鹿林道非抵大霸群峰之唯一路線,餘如:A.從鎮西堡、馬洋池之大霸北稜可抵達;B.從武陵農場入,自新達山屋旁叉路繞品田山、巴紗拉雲山腰至霸南山屋亦可到達。諫問:若大鹿林道斷,何以上述A.B兩線亦不讓走?二、若上述A.B兩線「未準備好」,何以4年了仍未準備好?公務員職司何事?(套句正夯用語:留你何用?)諫問:馬總統,您以為呢?三、上述A.B兩路線,路況、路條、路標均明顯,相較於百岳路線,該A.B路線無較危險路段(萬一有狀況,救援工作亦不致太難),旅程一趟3~4日即可來回。諫問:何以不開放A.B路線申請入園?四、不開放入園之結果即鼓勵「化明為暗,亦即只能做不能講?」違規、危險就在當中滋生蔓延,屆時「吾雖不殺伯仁,伯仁由我而死」,嗚呼!諫問:馬總統,這是政府應有之作為嗎?五、併請督導各列管高山之國家公園,不要動輒「封山」,殊不知「圍堵」是最壞政策,堵不勝堵,民怨、民怒累積至一定程度,勢必要爆發?諫請:那條林道坍方未修護前則封那條林道,而非「本末倒置」地全面「封山」?六、引梁啟超形容所謂之「清官」無能說,與國家公園諸官員共勉:「某部寓言,有官吏死,而閻王索治其罪者,其魂曰:『吾無罪,吾作官甚廉。』閻王曰:『立木偶于庭,並水不飲(不吃不喝),豈不更勝君乎?於廉之外,一無所聞(無能),是即君之罪也。』遂炮烙之。」 山友 老查 諫情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日 註: 總統府回應:總統府2008.10.14日1128時回信,略以:「謝謝來信,所提寶貴意見,我們已轉呈總統參閱。祝福您順心如意           總統辦公室 2008.10.14」 老查 按:1.各位山友:整整12天了,此信才轉呈見覆(只是轉呈而已,根本都沒觸及「問題」核心,相關業管單位可能都還不知有此陳情案?),此種「效率」與「態度」,令人搖頭三嘆!「一葉知秋」,同胞們,往後的日子怎辦?2.此信還被Yahoo電子信箱判定歸類為「垃圾信件」?奇哉!總統府!老查特將之「搶救」回「一般信件」,特此報知!2008.10.14 「山 諫」之緣起與訴求 1.2008.09.30日下午,與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遊憩課聯繫,先與參謀對談,再與其課長談,均表示贊同本人上述看法,另表示「大霸山區」係觀霧站所負責,老查復與觀霧站主任對談,亦贊同本人看法,表示將與管理處研究看看,隔日再另行電話通知。2.10.01日下午,觀霧站主任來電表示,該山區尚未開放,礙於相關規定,暫不予開放!老查聽後,立即著手撰寫「山諫」乙文。3.10.02日早上,將「山諫」乙文稍作修飾,於總統府網站之「總統信箱」中陳情,迄2008.10.13日1200時仍未獲任何回覆。4.政府此種態度與行政效率令人失望與遺憾。5.各位山友,「權益是爭出來的」,凡我岳界應透過各種可能運用之管道(或政府官員、或民意代表、或各山會社團、或每一山友),發出「怒吼」,擴大「抗爭」之廣度與深度!讓國家公園管理處那些「不作為」之官員下台,以活絡我登山運動與風氣。7.各位山友,不要再沈默了,請站出來大聲講出自己的意見,「怠惰的政府」不點不靈,歡迎轉摘老查的意見並請利用下列總統府與行政院信箱反應「輿情」!(最好是「一人一信」表達關切)※、總統府網站:點進「服務信箱」,再點進「總統信箱」,再點「寫信給總統」即可反應。※、行政院網站:點入「寫信給院長」即可反應。~  老 查  2008.10.13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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